【连载】| 《身处二十一世纪》(十二)

(本书封面来自于网络,如侵联删)

关于命运

池田大作:人生来就有贫富之差,贤愚之别,才能的有无等这种境遇和能力上的个人差别。当然,个人能力也有后天培养的一面,然而对后天培养有很大影响的环境条件则因人而异,并且这些外在条件,对出生的本人来说,是没有选择余地的。这样的外在条件,从超越人的意志这一点说,也可称为命运。并且每个人一生的遭遇和所经历的人生道路是不同的。这就使人不能不承认命运。

这里就有一个命运是怎样形成的问题。佛教主张生命从过去,经现在,到未来,不停地流转,在这连续流转的过程中,过去的行为就形成现在的命运。相反,基督教则认为命运是全智全能神的意志表现。这种不同的说法是很有意思的。【评:命运的话题很有趣,提醒一下,在中国文化的语境里,有“宿命”、“天命”以及“正命”的不同表述,需仔细辨明。】

汤因比:在说明人的命运时,必须突破人生只有一次的局限,而要再往前考虑。这一点佛教和基督教都是一致的。佛教认为个人的命运取决于本人的行为,也就是前世因果报应。对这种因果报应的概念,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它好像我们的行为在伦理上的银行存折一样。这个存折的结算——有时结余,有时出现赤字——在收支栏里不断地变化着。关于命运的个人差别的说法,是以这样的假说为前提的。就是说,人的存在在出生以前就形成了,死后也不会消灭。根据佛教的信仰,这种因果报应的账目表,死后也仍然有效,随时随地都可以记帐。据说人就是带着这个存折重新出生的。死和再生就这样无限地反复着。

即使在基督教徒中,相信存在着全能的神,并对此作出合理结论的人,他们也相信最后是去天国还是去地狱是事先由神决定的。但其他基督教徒则认为,人死后的命运——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本人的因果报应决定的。虽说是前世因果报应,按基督教的说法,它只是人在这个世上享有仅仅一次的生命时有效,死后就不再起作用了。好像这种银行存折只限于今世。基督教神学史上关于神和人在决定人的命运上所起的作用问题的争论,一直没有得到全面解决。

这样在大约三百年的时间里,越来越多的西方人,不再相信基督教的教义了。众多的西方人脱离了基督教。他们已经不再相信全能的神的存在,也不相信人死后还继续存在的说法。人在世上只生一次,这一点和基督教的看法一致。他们主张,人一生的命运或者由祖先遗传下来的遗传因子的组合决定,或者由本人的环境决定,或者由一生中累积起来的因果报应决定。

西方人的这种脱离基督教的想法,实际上不过是用另外的语言表达的基督教的信仰而已。就是说,在现实中个人偶然地继承了遗传因子是和基督教所说的“预定命运”这种神的随意行为相通的。【评:变成了唯物论的生命观。实际上,现代人最大的障碍,无论是唯心论还是唯物论,其实质都是“唯我论”。】考虑继承遗传因子时,由于遗传因子的组合有无限的可能性,所以还是带有随意性的。环境所起的作用等于神把个人放在特定的时间和场所以至社会处境这一作用。

脱离基督教的这些西方人,认为因果报应对人死后的命运没有什么影响。这一点跟基督教徒和佛教徒的立场不同。然而,人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因果报应这一点,跟基督教徒中不主张命运预定说的人,立场是相同的。就是说按脱离基督教的人的想法,死就是完全消灭,因此也没什么死后的命运。【评:如果持这样生命观的人多了,很麻烦。他们不懂得敬畏,不顾及后果,要么是虚无主义,要么是享乐主义,总之,没有对可大可久的人类大生命的敬重,就是乱活。这样的人在社会上盲目行动,多么可怕呀。】

池田大作:人的存在果真仅限于今世一生的话,死后的命运也就不成为问题了。但是,这种对死后的不同看法,对今世人的生存方式却有很大影响。

因此,我想请博士谈谈为什么每个人生来就有不同命运的问题。特别是博士主张“宇宙的背后有终极的精神之存在”。它是否是左右人们命运的意志的存在呢?这一点我很想领教。

汤因比:关于人的命运为什么各异的问题,我和脱离基督教的西方人一样,认为遗传和环境的不同能说明一部分问题。但同时,他们之中也有些人抱有近似命运预定说的思想。比起这些人来,我则更重视因果报应的作用。而且我们从经验中知道,在超越人类本性的精神的背后,存在着“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但是他们之中的一些人不相信这一点。我和这些人的意见是有分歧的。

我从自己的人生中,一直在直接体验着因果报应的作用。从我直接间接知道的人们的生涯中,也看到了因果报应。在人类社会和制度的种种历史中,也能看到因果报应在起作用。所谓社会和制度,就是逃脱不了死亡的人群相互关联组成的网状组织。这些人群为了使一个网状组织能比只生一次的一个人存在得长些——事实上常常是这样的——就依次交班,后任者继承前任者。

因此,为了证明因果报应在社会和制度的历史上发生作用,就需要有一种假说,认定社会和历史保持着像每个人的存在情况一样的在生死反复中贯彻始终的同一性。支持社会和制度继续存在下去的,终归是人与人之间关系构成的网状组织,而不是只有暂时关联的每一个人的孤立存在。

池田大作:我完全同意您刚才说的关于社会和制度中对因果报应的理解。我感到由各个人集合而成的社会,就是一个超生命体。社会按自己独特的运动法则在成长着、繁殖着。社会内部好像存在着自我再生能力这样东西。我认为这种机能是生命体独有的。因此,我认为设想出这样原理是恰当的,即社会、制度、国家和生命体一样,在自己内部形成因果报应,并受其影响,进而又形成新的因果报应。

因此,领导国家、社会的政客,就必须具有高度的、全局性的认识,以便能考虑到这样大范围的因果关系,并对因果关系的平衡进行调整。必须指出,即或有优秀的政治手腕和经济管理能力,如果采取使因果关系恶性循环、平衡遭到破坏的作法,终究会使国民遭到不幸。第二次大战时的日本,正是忽视了因果关系的重要性,放纵其盲目发展,结果为了清算这笔账,付出了重大牺牲,就是明显的例子。

还有利润挂帅的经济发展,给日本带来了公害。这种严酷的现实也使日本国土本身,在因果平衡上处于借方,结果遭到了严厉的惩罚。

汤因比:您把我关于因果报应的想法,在更大的领域中作了具体的说明。刚才您向我所说的“终极的精神之存在”究竟是什么?

我不相信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伊斯兰教徒信仰的独一无二的、全能的、在其他方面是男性神的存在。我也不相信像印度教、基督教以前的希腊和斯堪的纳维亚等的诸神那样具有人体形态的男女神仙。同样,人或者在其他太阳系中可能有生存条件的行星上的类人生物,是宇宙最高的精神存在,这种说法也很难令人相信。

人是能区别善恶的存在。并且人常常是由良心发出行善命令的。虽然如此,现实中的人,即使慎重地说,也是时常作坏事的。人能够体验自己的行为,并且对自己作的坏事受到良心谴责,这表示出人常常相信有比人性更高的什么东西存在。【评:由此可以看出,汤因比先生是很善良、很真诚的人。作为受过现代教育的中国人,想要回到中华文明的道统,先要有这份善良和真诚为前提。】

池田大作:就是说,人对超越自己智慧的一些存在持谦虚态度,使人的伦理行为成为可能。对终极的存在的敬畏之心就是宗教。

汤因比:人性,只要不能克服它本来的自我中心的倾向,就要常作坏事。然而,有时也能克服。就是说,人为了超越自己的什么东西——其他人、某个人类集团或全人类、全宇宙——有时也牺牲自己。这时,人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而想利用宇宙,相反,而是要献身于宇宙。人作出自我牺牲的行动就是爱。爱和贪欲都是欲望的一种形态,而二者所追求的目的则完全相反。贪欲要使宇宙从属于宇宙中的一个片断,而爱则是要把这一小片从属于宇宙。

《圣经》中有一节写道“神就是爱”。但是我也不相信具有人格的神。如果有类似人那样的神的话,那个神既能爱,同时也就能恨,能作善事,同时也一定能作恶事。实际上,犹太系的神就是这样。在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圣典中都有所论述。因此,我不相信爱有人格或爱是全能的说法。我只相信爱是“终极的精神之存在”这个说法。但是,这也和信仰神的存在,信仰人的再生一样,是始终不能验证的假说。

池田大作:然而,如果“终极的精神之存在”是爱的话,因为爱本来是人内心中的东西,那么“终极的存在”存在于宇宙,同时也就存在于人体内部了。

汤因比:在人类中我们所理解的爱,构成了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人要爱,相反也要恨;作善事,相反也要作恶事。说“终极的存在”像耶和华神和护持神那样具有人格,实在是难以想像的。但是,也不能认为“终极的存在”是低于人类或超过人类的东西。若像下边这样用否定词语表达的话,可能是最接近我的定义的。就是说,人不是精神上最高的存在,但非人的精神上最高的存在,或“终极的存在”既是神,也不是神以外的东西。【评:在中国文化的语境里,非常简单:天德在人心,天道不远人。“德”与“道”是一体两面,德者,得也。是天道在人心里的呼应默契。】

池田大作:这是一个含蓄的,因此也是一个难解的定义。对博士的定义,我想是否可以作这样的详细说明。在说“精神上最高的存在”不是神的时候,这个神是指犹太系宗教所说的具有人格的神,这是博士几次谈过的。但是,在说这个存在不是神以外的东西的时候,这个神不是指具有人格的神。冒味地说,那不是可以说就是存在于宇宙生命内部的“法”了吗?这个“法”可以说它发生宇宙中各种各样的现象,且在这些现象之间保持严正的调和关系,成为所有法则的根源的存在。【评:非法,非非法。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不要在名相上纠结。】

以此“法”为基础的宇宙运行,其本身就是建立万物的调和并使其保持下去的慈悲或者叫爱。人发展以自我为中心,就要打乱这种调和。相反,追求存在于宇宙内部的“法”,就是顺从宇宙的调和。这个“法”,我想跟博士所说的“精神上最高的存在”的想法是一样的。

正如博士所说,它不是“低于人类”,也不是“超过人类”。就是说,人追求“精神上最高的存在”,克服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时,这种存在,在人的内部就要显现出来。换句话说,作为可能性,存在于宇宙生命内部的话,在作为宇宙的一部分的人,在其内部也要存在。

我感到人的命运,好像取决于人怎样对待“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似的。就是说,并不是这个存在有意识地决定人的命运,而是相反,人对“终极的存在”的态度和行动决定着人本身的命运。我想人的这种态度和行动,形成了人的因果报应。

在这种意义上,佛法主张个人的命运就是它的因果报应。正是在这样的佛法里,潜藏着确立人本来意义上的责任感、主动性的关键。确立人本身的这种责任感和主动性,是转变人的因果报应,也是转变社会和制度的因果报应的第一步。

汤因比:用非人格的语言表达因果报应,我想是佛教在智慧上和道德上的伟大功绩之一。粗俗的宗教,总是要把同一个真理,用具有人格的表现形式——“神的羡慕”呀,“最后的审判”呀——来表达。这种描述把人的随意行为的意义,带进了因果报应的概念,误传了它的本质。

【评:非常好的话题。可以与青少年充分讨论。如果为人父母者,愿意与孩子真诚地讨论“命运”、“正命”等话题,一定会赢得孩子的尊重。因为,这说明我们都是愿意为慧命负责的人,而不是得过且过、浑浑噩噩的糊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