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身处二十一世纪》(十一)

善恶 与 欲望

池田大作:我想谈一下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这个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很多人对这个问题进行过各种形式的争论。众所周知,在中国的儒教思想中,就有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荀子主张“性恶说”,而孟子则主张“性善说”。

基督教主张“原罪说”,这种观点很接近于性恶说。而卢梭的思想则很接近于性善说。从性恶说的观点来看,应该从外界来约束人性;而性善说则极力排斥来自外界的约束,强调听其自然。但我认为人的本性既非善,也非恶,而是两者兼而有之。

汤因比:我也一直认为人的本性,是不能从本质上截然分为善与恶的。人性能成为善的,也能成为恶的。在我们的经验范围内,随便找一个人,他的本性中都混杂着善与恶。当然,其所占比例是因人而异的。但通常人性中,在某种程度上,是善恶并存的。在现实中大概是没有绝对的善人,或绝对的恶人。

池田大作:佛教也认为,在生命中是善恶并存的。就连在佛这一最高人格中,也包含着善与恶。

既然在人性中善恶并存,那么就应重视使人性中善的一面,得以自由发展,而对恶的一面,必须加以抑制,但不能靠社会强制力量。我认为这种想法是很重要的。

汤因比:人性中善恶并存,我想大概是产生于生物和宇宙之间的关系。生物一方面从宇宙万物中分离出来,另一方面又和宇宙万物相连接着。这种关系就使人具有选择态度和行动的余地。

人是可以支配和利用宇宙万物的。就是说,也可能把自己置于宇宙的中心,以此作为自己存在的理由。只要放纵这种欲望,人的行为就要变成恶的。反过来,人也可以为宇宙万物献身,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万物服务。只要顺应爱这种愿望,人的行为就会成为善的。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经验中,或别人的经验中,都能看到一切人都被这两种冲动不断地纠缠着。这样的纠缠从自己有意识时开始,一直到老糊涂以至死去才终结。【评:此时,体会一下“有善有恶意之动”这句话。】

池田大作:在内心纠葛当中,能使人作到博士所说的“爱的欲望”战胜“贪欲”的,只有道德和伦理,而更根本的是宗教。【评:换句话说,比世俗伦理道德更为根本的是精神信仰。】

如果再具体一点的话,尽管情况十分简单,但一般人总是怀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疑问,即“谁都知道不许杀人,然而,杀人的事为什么灭绝不了”这样一个简单问题。再细一点说,也就是这样一个疑问:“人人都知道不许作不道德的事,而为什么不道德的事却杜绝不了呢?”

当然,可以通过学校、父母以及书籍等教育,把一些有关道德的知识,灌输给比较年轻的人。然而,道德知识并不能直接变为行动的规范。常常仍然发生一些违反道德知识的行动。其理由就是,人的行动是顺应理性的,同样或在更大程度上是受感情所支配的。因此,常有感情伤害伦理观念的情况。这些伦理观念,主要是以理性为基础的。

对构成感情基础的东西,从本质上进行深入一步的探索,我想就会发现有利己主义。也就是说,虽知“善”,而作不到;或者虽知恶,却作了坏事。之所以如此,归根结底都是由于把“爱护自己”置于第一位的结果。这里所说的“自己”,还可以进一步扩大到家族、同胞、民族和国家的范围。【评:从“自我意识”的立场来看,似乎有一个需求层次,如马斯洛人类需求层次学说。这就是“人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凡事从“我”的需求出发。】

汤因比:每个活着的人,他内心的能源——因而也是更高级的精神能源——按我的信念来说,就是“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但是,从这个能源发出的能量,通过每个人的自我这一从宇宙分离出来的生命,被赋予了方向性。这种能量通过这样的自我,可以用于善的目的,也可以用于恶的目的。因此,对这个特定的生物即人来说,所谓善恶就成了以人的同胞、人以外的生物,以及宇宙全体为对象的善恶了。【评:此时,体会一下“无善无恶心之体”。】

自我的本性就是要统治和利用自己以外的宇宙。当然,自我还可以与此相反,为他人和他事而献身。但是,走利他主义的道路(与利己主义相反),如同学习绝技一样困难。

池田大作:为使道德知识直接成为行动的规范,要以自觉驾御自我为前提。通过社会制裁,即或有效,也不是完善的。比如,杀人行为,任何国家都课以重刑,加以制裁,可是此类案件仍不绝迹,就说明了这一点。

汤因比:利他主义是通过自我修养,自我克制,自我否定,甚至必要时自我牺牲的道路,才能实现。违背良心作坏事是容易的。然而,只要不否定自己,想完全打消欲望,是不可能的。使自己的欲望转向完美的爱和献身的道路,是极为困难的。【评:此时,再来体会一下“可欲之谓善”这句话。】

池田大作:我也有此同感。很多有心人,为了战胜自己的利已主义,作了很多的努力。其中,有些人确实作到了;有些人在为了抛弃一切欲望而寻求生路;也有些人想用博爱去克服自己的利己主义。

我不否定这些人是人类精神史上的伟大明灯。但是,能够做到的人终归是有限的少数。严重问题就在这里。虽说是博爱,但其本身也和其他道德规范一样,对大多数人来说,只停留于知识上。现实生活中被自我愚弄的事多得很。

汤因比:如您所指,迄今为止,只想完全消除欲望,把自己的全部献身于爱的人,也是人类中的少数。因此,人与人的关系构成的网状组织——人类社会,若用良心确立的众人的行动规范来衡量,其不道德程度,已近似悲剧。而且,社会管理也很糟糕。

人类道德行为的平均水平,至今仍没提高。所以,在道德上说文明社会比原始社会高出一头,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跟过去旧石器时代前期的社会相比,跟至今仍完全保持着旧石器时代的社会相比,也没有任何提高。我们通常称之为文明的“进步”,始终不过是技术和科学的提高,还有使用非人格的力量的提高。这跟道德上(即伦理上)的提高,不能相提并论。

技术每提高一步,力量就增大一分。这种力量可以用于善恶两个方面。技术产生这种力量,以空前之势,增大到空前阶段。这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特征,是最值得警惕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使用这种飞速增大起来的力量,他们的道德行为——实际上是非道德行为——的水平,不仅依然如故,实际上或许还在降低。

池田大作:我也有同感。人的道德水平,随着技术的进步反而有所降低。这是由于人的愚蠢造成的。人们有一种错觉,以为从技术进步所得的力量,可以代替道德所完成的任务。我认为从这种错觉中解脱出来,是解决人们自己招致的现代危机的出发点。【评:破除对“科学主义”这一新宗教的执着。】

汤因比:我们发觉这种力量跟伦理行为水平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宽。原子能进一步加深了这种鸿沟。就是说,人类发现核分裂、核聚合这一技术,立即把它用于恶的方面。已有两颗旧式原子弹投到广岛和长崎。后来又储存了改良的原子武器(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现在的威力已经达到人类能够把地球上的全部生物消灭几次的程度。

在这样的原子时代,人们除了把自己品行的水平提高到过去佛陀和阿西西的圣弗朗西斯实际达到的水平之外,是很难找到避免集体自杀道路的。二千五百年以来,高级宗教和高级哲学的创始人以及后来的讲解人,都清楚地说明了为免于人类自己灭亡,尤其在原子能时代,每人必须遵守的行动规范。然而,实践这种高度的行为规范的人仅仅是极少数。大多数人虽然承认这些规范是正确的,但让人遵守它,毕竟是难以指望的,而只能作为“完美道德的劝世良言”。

池田大作:对大多数人来说,完全作到克自己是极为困难的。妨碍克制自己的力量,是属于比欲望等意识的领域更深的东西。因此,克制自己是十分艰难的,简单地把它归结为缺乏毅力的说法是不恰当的。如果妨碍克制自己的东西在意识底层,那么也要从这意识底层去寻找克制自己的力量。我相信所有的人,都存在着完成这项艰难工作的潜力。问题在于如何把这种潜在能力引导出来。【评:万法唯识造,这就是道大“奉元班”为何要学习“唯识”的原因。】

汤因比:刚才我说的,“完美道德的劝世良言”,确是现在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条件。这是因为人类只集中力量于技术效率的提高,盲目地过早闯入原子能时代。一般可以认为,谁都具有成为圣人的能力。的确,如果不能应付原子能时代这样的道德挑战,其代价恐怕是人类本身的灭亡——这种认识也在扩大。然而,人类的大多数,能否相应地在精神上作出必要的艰苦努力呢?似乎还没有。【评:也不需要多么艰苦的努力,只需“看见,放下,自在”。】

作为结论,可以这样说,自从人类在大自然中的地位,处于优势以来,人类的生存没有比今天再危险的时代了。这种对人类生存的威胁,是人类自己招致的。如果人把自己的技术滥用于利己主义、邪门歪道和罪恶目的,那就有致命的危险。正因如此,它才远比地震、火山爆发、暴风、洪水、干旱、病毒、细菌,还有鲨鱼和猛虎,更加危险。

池田大作:您说得很对。现代人类生存的危机是自己招致的。因此,解决这个危机的钥匙也掌握在人类自己手中。总之,如何把道德知识付诸实践,这个问题的核心就在如何处理人的自我问题。消除自我是不可能的。因此,要正确地看待它,有时要积极地运用它,有时要抑制它。这样自觉地进行控制,才是真正把道德知识付诸于行动的良好办法。

那么,怎样才能作到呢?只是作为一种知识来传授和普及,当然不成。要从一个人的意识深处,加以要求,对人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造。当然,这不能靠外来力量去强制,而要靠本人追求品德高尚的意志。至少这样的哲学,必须对信守这种哲学的人,赋予实现自我改造的足够的力量。我所说的人的革命,就是这种对人的全面彻底的改造。【评:唯有以自我革命,才能带动社会革新,这是一场全面的心灵革命,就在当今这个时代。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

人有各种欲望。从作为生物的传种本能的欲望,到名誉欲、权力欲,还有求知欲和爱美欲等。人的爱和慈悲,在广义上也是存在于人的生命内部的欲望。而现代文明似乎把各种欲望,尤其是本能的欲望、权力欲和所有欲,从人的生命中无限制地引诱出来,似乎还要增大。欲望的放纵会产生人们之间的对立抗争,导致生命和自然的破坏。这似乎是现代的一个横断面。

汤因比:关于欲望——特别是贪欲——在现代社会中显示出来的作用,已再三讲过,我是极为关心的。

池田大作:博士常说,“权力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产物”。我对此有同感。您还举出宗教的爱是克服以我为中心的良药。我也认为宗教才是战胜利己主义最为根本的东西。它正要寻找带有普遍性的途径。但是,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宗教的爱去克服利己主义的话,问题就在通过什么样的机构——人的心理机构——去完成。

刚才我已说过,人有各种欲望。我想有一种冲动的能量,可以称它“本源的欲望”。在生命内部深处它能够把这些欲望生动地激发起来,向着创造人的生命的方向发展。这里我所说的“本源的欲望”是追求和宇宙生命合一的欲望。它从宇宙的底流汲取创造生的能量。就是说,“本源的欲望”给人的生命以全部感情——生命感情,传送生的活力,并使其高涨起来。可以认为人类生命引起的各种欲望,都跟这个“本源的欲望”有着联系。同时,它还在强化新的创造性。

汤因比:我同意您的说法。欲望是产生、支撑生命的精神能量的别名。这种欲望是一种推动力,能赋予一类物种中的个体以生命,使其维持下去,并通过个体间的生殖,使这一物种继续存在下去。这种欲望,就其能量的精神侧面来说,和宇宙的能量是同一的。换句话说,欲望和“终极的存在”是同一个东西,至少跟它的一个侧面是同一的。

池田大作:但是另一方面,在人的生命内部深处,也有一种推动力量在旋转着,这种力量可以使本来为了维持生命而存在的各种欲望盲目发泄。这种力量似乎在寻找征服、破坏别人和自然的方向。尼采和阿德勒所说的“掌握权力的意志”和马库塞、弗洛伊德所指的走向死亡的本能冲动,也都是从接近这种生命深处活动的思想中发现的。把各种欲望改变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欲望,并推动其发展,使其潜伏在生命内部的这种力量,我想把它称作“魔性的欲望”。

汤因比:虽说生物的个体和宇宙有同一性,但同时这些生物和宇宙也有分离性。这并不矛盾。这种分离性在分离的生物中,不单是表现为互不相同,而且在正反两种反应中,使其中的某一方面发生作用。这种反应之一就是追求和宇宙整体调和的“追求爱的欲望”。另一种反应是使宇宙服从自己,想利用宇宙的“魔性的欲望”。“追求爱的欲望”要求否定自己。有时,甚至要求自我牺牲。所谓爱就是使自己献身于其他生物和宇宙万物的一种冲动。

池田大作:所谓“魔性的欲望”就是人想统治别人,或以自然的统治者姿态出现。这一切都可以看作是被“魔性的欲望”所迷惑的各种欲望发生作用的结果。“魔性的欲望”也可以说是切断“本源的欲望”跟各种欲望之间的联系,把各种欲望置于自己统治之下的那种欲望。

汤因比:“魔性的欲望”,在某种意义上说,比“追求爱的欲望”更加自然。因为力求从宇宙分离的自我的性质,才是构成生命本质的东西。“魔性的欲望”,作为逻辑的归宿,是要使这种分离的自我扩大下去,成为宇宙的中心,以至成为宇宙存在的理由。然而,“魔性的欲望”和“追求爱的欲望”一样,也想防止由于分离的自我的出现,而产生对宇宙整体性和统一性的分裂。所以宇宙重新统一的道路是两条相反的道路。就是说,爱想通过自我献身实现重新统一,而魔性则想通过坚持自我实现重新统一。

池田大作:因此问题就在怎样把“魔性的欲望”转变为博士所说的“追求爱的欲望”。

汤因比:宇宙不断跟许多要分离出去的自我相分裂,这样就出现了紧张状态。而刚才说的为了重新统一宇宙而发生的两种反应,就是对这种紧张状态的一种反动。这种反应都要求代价。爱所要求的代价,有时是自我牺牲,也有时达到极端,即所谓自我灭亡。在这种情况下,失去的宇宙统一性,由于消灭了分离的自我生命,而得以恢复。

池田大作:解决欲望问题,的确是终生的课题。我相信人们有必要为使“魔性的欲望”冥伏,为发现“本源的欲望”而进行反复不断的战斗。“魔性的欲望”本来就存在于人的生命内部,是不能彻底消除的。只能反复削弱其作用,不断地使其冥伏。这种战斗,是人的宿命。

汤因比:但是根据南方佛教巴利语的圣典,据说佛陀亲自实践去消灭所有的欲望,还劝教他的弟子也去实践。并且说如果涅槃就是消灭生命的意思的话,佛陀的目的就恰在于要消灭生命本身,至少要消灭我们常看到的自己的生命和地球上所看到的身心相互关联的其他人的生命。如果在实践上可以完全消灭欲望的话,那就是和消灭生命本身一样,即通过消灭欲望而离开生命进入“消灭的状态”。我认为佛陀在这一点上作了正确的心理分析。

池田大作:的确,“涅槃”本来是把火吹灭的意思,是“灭”的意思。但是,这要导致消灭自我,这是行不通的。这和佛陀自己得到悟性之后仍然留在这个世上拯救众生的实践,也是矛盾的。大乘教主张不把消灭欲望本身作为目的,而以救济民众改革社会为目标,认为把慈悲的实践贯彻下去的时候,自己的欲望就会自动地升华,就会得到控制。我认为这是正确的。

大乘佛教详细分析了“魔性的欲望”所俘虏的各种欲望的表现形态和生命的作用。不仅如此,大乘佛教还以这种分析的结果为基础,寻求使“魔性的欲望”冥伏的实践方法。不是切断欲望,消灭欲望,而是试图使“魔性的欲望”冥伏,并从它的枷锁中把各种欲望解放出来。

对人也好,对社会和宇宙也好,必须把欲望引向创造生命的方向。我不赞成切断欲望的那种尝试。即或想要抑制各种欲望,结果它的能量转回到自己的无意识中去,像精神分析学者指出的那样,常常会成为各种疾病的原因。

汤因比:完全消除欲望是不可能的,即或可能也是不理想的,我也赞成这种看法。理由刚才已经说过了。切断欲望,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把欲望从精神的意识方面抑压到潜在的意识方面去,虽是可能的,但您已经说过,这要带来一些弊病。代替这种方法的是把欲望引向对自己是正当的,对人类对宇宙也是善良的目的。

我也相信消灭欲望这个目标是不可能达到的。与其向这个目标争取,不如确立一个可能实现的目标,把欲望引向善良的目的。以上算是我对南方佛教和北方佛教在分析、看法和目的上几方面的区别作了一些说明,您的意见如何?

池田大作:您讲得很透彻。关于释迦对欲望的看法,我想再说两句。释迦为了打破以我为中心的盲目想法,把一切都说成“空”,说成“无常”。对自我来说,这就成为“无我”了。

现在从这种观点再回过来看看我们生命活动的实际状况,就会发现生命一时一刻都在不停地变化,都在不停地转化:有时发怒,有时高兴,有时憧憬宏伟的理想,有时成了丑恶欲望的俘虏。千变万化的生命真相,的确在证明“无我”的想法是对的。然而这样转变,也不能否认一直存在着的自我。自我的意识,也可以说生命本来的特性。作为实际问题来说,虽说进入“无我”的境地就到了没有苦恼的涅槃。但“我”这个感知涅槃的主体,如果已经不复存在的话,进入涅槃本身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因此,大乘佛教(其中包括《法华经》的哲学)并不提倡无我论,追求清除欲望,而是主张宇宙和其他一切生命跟自我之间的调和与融合。主张在这里才有人生的理想和幸福。为实现这种幸福,其实践就表现在由慈悲而产生的“利他”。通过这一高尚的理念,自然地就把欲望克服下去。也就是教导我们,通过对“大我”(宇宙的普遍的自我)的觉悟,去克服跟欲望相通的“小我”(个人的自我)。

汤因比:假如我没理解错,那么您刚才说的,就是按大乘佛教法华经学派的说法,所谓涅槃,并不是再生的终结。再生虽是无限反复的,但如果晚生出来的自我,成功地使报应向好的方面转化,其生命在无限反复中,就不会进入苦恼的境界,而进入幸福的境界。并且,幸福就在“小我”向“大我”接近之中。——这个教义跟相信印度教主张“小我”的本质与“终极的精神之存在”(汝即梵)相一致的那些学派的教义是一样的吗?

池田大作:印度教是印度的传统宗教。佛教是要对印度教进行改革的非传统的宗教。在这一点上二者是相对立的。但在思想上,可以看在很多地方它们的基础是相同的。也可以说佛教和印度教互相吸取了对方的理念,同时又强调自己的独特性。佛教是采用了以前对印度社会有影响的婆罗门教的思想,又具有自己教义的特征。在佛教以后出现的印度教,也受佛教的影响很大。

优波泥沙陀哲学的“汝即梵”这一思想的影响,在佛教的主要教义中也可以看到。这又成了后来印度教的中心思想。这个原理可以说是印度民族的一个伟大发现。只是在“小我”向“大我”接近的方法上各有不同的特征。小乘佛教是通过消灭“小我”而立于“大我”之中;与此不同,大乘佛教不否定“小我”,而着重于和“大我”融合。

汤因比:归结起来说,就是对欲望采取什么态度才是正确的——我们的判断是,这取决于我们怎样认识“存在”的本质。据我理解,所谓“终极的存在”就是这里所说的“宇宙生命”或者叫“大我”(宇宙的普遍的自我)。从表达上看,后者更明确一些。因为它表现出每个人自我中的二元性、两重性。

这种“小我”和“大我”之间的关系是不正确的。只要不改变这种关系,恐怕人就绝不会是善良的,也不会是幸福的。我想很多善良的人,都会承认这个事实。无论小乘佛教徒、大乘佛教徒,还是不可知论者,以及其他追求精神生活真理的人,也一定会这样想像的。他们的意见不同只在为达到这一共同目的而分别采取各自不同的方法而已。

但是,如您所说,我认为小乘佛教为恢复“小我”和“大我”调和、合一而开的药方是不可行的。即或个人成功地消灭了“小我”,也不可能重新和“大我”合一。不仅如此,反而会切断自己向“大我”接近的可能性。如您所说过的“不可能否定一贯的自我存在。自我意识,可以说是生命本来所具有的特性”。

这是对“我”的奇论,也是个难题。只因为有“小我”,我们才能认识“大我”,接近“大我”。“小我”对自己来说,如果选择阻力小的道路,那就违反了“大我”,这也是事实。这两种事实的确都存在。从这一点来看,小乘佛教的方法有些过于简单。不仅如此,而且还幼稚。的确,克服“小我”是必要的。然而,我们要树立的目标并不是消灭“小我”,而是要改变它的方向。就是说,按小乘佛教的分析,它把“小我”看成是一切欲望的“巢穴”。然而欲望也有各种各样,我们有必要加以区别。我们必须抑制以我为中心的欲望,并使其顺从。而对和“大我”调和、合一的利他的欲望——对自我来说,不管牺牲多么巨大——也必须加以追求。

池田大作:关于实现这种融合的方法,我想是和博士所说的“自我克制”相通的。这样想是否错误——为了明确这一点,请您对“自我克制”的意义再具体谈谈好吗?

汤因比:我所说的“自我克制”就是说,人在使“小我”向“大我”统一融合的道路上,去克服缠绕于“小我”的欲望。个人蒙受启发,开导悟性,作为社会改革的方法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在我们人类作为生活、活动舞台的这个现象世界中,行为者是所有的个人。达到“自我克制”的具体方法是要顺从“小我”本来的欲望之一——慈悲的引导。这种慈悲就是使“小我”所关心的范围扩大,并使整个“大我”也容纳进去的欲望。【评:凡夫也可以行菩萨道。】

池田大作:我也是这样想的。佛法认为“大我”就是宇宙生命本身。佛法生命观的终极,就是我们个人的生命在其深处和宇宙生命成为一体。换句话说,人的生命可以说就是宇宙生命的个体化、个性化了的东西。

人类生命的特质,可以说是具有生命的能动性、激发性的力量,而产生这种力量的根本性存在,是宇宙生命内部的“法”。我想大乘佛教跟犹太系宗教的分歧点,实际上大概就在这里。设想神——上帝也好,真主也好——这种拟人的存在时,在人的生命内部存在的能动性、激发性就不是人生命本身的东西,而成为由外边赋予的东西。如果这样,人跟从外边注人能量进行工作的机器,不就一样了吗?

相反,大乘佛教是把它作为“法”加以考虑的。这个“法”不是离开人而存在的。它贯穿于人的生命和宇宙生命之中。从而觉悟到人本身存在的“法”,也就是感知到人的生命和宇宙生命的一体性。

就是说,犹太系宗教把“终极的存在”作为神,即作为人的存在去认识。与此相对,大乘佛教把它作为宇宙生命,并作为在其深处活动着的“法”去认识。

汤因比:的确,把“大我”解释为神,不如把它看作“法”更有说服力。小乘佛教克服欲望的方法跟大乘佛教相比,实践起来要困难些。大乘佛教和犹太系宗教在关于人的行动问题上,也有跟小乘佛教的规定相反的东西。一切高级宗教,都要求克服人的自我本位的欲望,但是这实在是一个困难的课题。

池田大作:克服欲望的确是困难的。但是人不肯作出这样艰苦的努力,就要被其内部的兽性所控制。

这些高级宗教在实践方法上产生困难的原因,就在于没能把“大我”本来的面目弄清楚。就是说,虽说要克服自我,但靠什么去克服?虽知道被克服的自我是欲望和感情,但作为克服的主体——自我,究竟是什么?自我和“大我”有什么区别?

佛法认为作为克服的主体——自我,和“大我”是同一个东西。因此开悟时,自我不单纯是“大我”的一个片断,它就是“大我”本身。但是,这当然是“佛界”这个终极的开悟,是内心的自觉,在行动上仍不失为“大我”的一部分。所以自我的生存方式,如博士所说,必须经常把自己献身于宇宙。

我想宗教的真正任务是给人以克服欲望的力量和勇气,是开发“人性”。这种宗教使人感知到存在于人内部深处的生命这一存在,进而必须使人具有把它以及宇宙生命相融合的力量。

汤因比:实际上“大我”也好,“小我”也好,都是一样的。正因如此,我相信“汝即梵”这句话是真理。但是,“汝即梵”只是知识上的命题。因此,通过伦理上的行动证明它是实在的真实之前,只不过是包含着真实的可能性而已。并且这一行动只能由“小我”去实践。由于“小我”有贪欲,因此被“大我”所疏远。这种贪欲就是“小我”为了自己的目的,想要利用宇宙的欲望。欲望的反面是慈悲。通过慈悲的行动,“小我”在现实中才能变成“大我”。

【评:在行动之前,建立“正见”很有必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谓佛教。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可欲之谓善。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奉元,德简,礼乐,道安。】